此案源自於在該藥局打工的女大生,今年8月26日在該藥局工作時,用自己攜帶的水壺,卻發現水色異常混濁、味道苦澀,隨後身體開始出現暈眩、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她當下察覺情況不對,拒絕陳姓老闆提出的載送要求,硬撐返家後卻陷入昏睡並出現記憶斷片。
事後女大生回想,曾看見陳男拿起並開啟自己的水壺,因而懷疑遭人下藥,便在8月28日帶著水壺內殘留液體前往報案,經警方初步檢測後,發現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隨即聲請搜索票,於隔日前往藥局搜索,除扣押相關證物外,也在調閱監視器時,發現陳男疑似投藥的動作。
原本陳男辯稱投放藥物是「測試過期藥效」或只是「開玩笑」,但檢警調查發現相關監視器畫面疑有遭刪除情形,加上對於藥物來源及投放過程說詞反覆,檢方認為有滅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等疑慮,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昨日審理後裁准。
不過在陳男遭羈押禁見後,警方仍持續調查,並主動聯繫藥局前員工製作相關筆錄,結果接獲4名被害人報案,其中1件為性侵、3件為性騷擾,警方後續將持續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