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蔡男昨日與妻子發生爭執,因妻子隨後準備出國,他竟一路跟著妻子前往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本來他想購買與妻子同班飛機離境,但在櫃檯購票時未能順利完成,竟然因而情緒失控,當時正值國泰航空實習生勤務換班,他便尾隨實習生進入休息室,並持刀攻擊對方,造成實習生手部虎口遭利刃割傷,腹部亦遭劃傷20至25公分。
蔡男犯案後,將自己與人質反鎖在更衣室,航警接獲報案後,線上派遣霹靂小組待命,經門外溝通對峙約半小時無效後,隨即展開攻堅,破門進入向蔡男噴灑辣椒水將其制伏,受害實習生經現場醫師緊急處置後,送往桃園機場聯新國際醫院機場醫療中心治療,無生命危險,蔡男也受傷送醫,經處理傷勢後,依妨害自由、恐嚇及傷害等罪嫌偵辦。
警詢後,蔡男被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訊問後,認蔡男涉犯《刑法》傷害、恐嚇危安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居無定所,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