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陳男與趙女婚後育有2名子女,夫妻長期感情不睦,陳男後續與易女交往,兩人疑似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警方追查發現,案發當天易女先埋伏在趙女住處附近,待趙女外出後持槍朝她射擊,犯案後立即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現場及沿線監視器畫面,發現槍手犯案後搭乘車輛逃逸,進一步查出接應車輛由陳男持有。警方隨即循車追人,11日晚間在國道1號泰安休息站將陳男逮捕到案。
警方持續比對監視器及相關跡證後,掌握易女身分,12日在新北市三重區一處友人住處將她查緝到案。據了解,易女犯案後曾在中永和一帶下車,並前往三重躲藏,企圖躲避警方追查。
警方另於中和區查扣涉案槍枝1把及子彈10發,相關槍枝來源及兩人犯案前的聯繫、分工仍待進一步釐清。
易女今天上午由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定她涉犯殺人未遂及槍砲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稍早裁准羈押禁見。
目前陳、易2人均遭羈押禁見,警方及檢方仍持續釐清兩人犯案動機、槍枝來源及詳細犯案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