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案發在8月18日凌晨1時許,19歲殷男駕駛承租的白色自小客車行經淡江大橋北上路段,接近橋塔時,竟將車輛急停在中央車道。21歲彭男隨即下車,冒險穿越車道並攀爬橋梁構件,前往橋塔南下車道端,再拿出黑色噴漆,在橋塔下方混凝土表面及護欄後方塗鴉。
彭男完成塗鴉後,先在現場等待殷男駕車下橋迴轉,再重新上橋接應,2人隨後駕車離開現場,整個犯案過程均被橋區及周邊監視器記錄。
淡水警分局23日主動聯繫公路局前往現場勘查,並至淡江大橋橋梁管理中心調閱監視器影像,掌握涉案車輛及2人犯案過程,警方隨即擴大調閱沿線監視器,比對車籍及車輛行跡,迅速鎖定涉案車輛與嫌犯身分。
警方當天下午5時、6時許分別前往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查緝,將殷男、彭男帶回偵辦。警方查出,殷男是駕駛兼車輛承租人,負責接送及接應;彭男則是實際下車攀爬橋體並持噴漆塗鴉的人,2人到案後供稱犯案只是「一時好玩」。
警方指出,淡江大橋是連接淡水、八里的重要交通建設,也是新北市重要地標,任意攀爬橋梁構件不僅可能造成公共設施損壞,更可能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任意破壞公共設施,除須負擔相關修復及賠償責任,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警方將持續強化重要交通設施周邊巡查,對破壞公共設施及危害交通安全行為依法究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