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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假國道「高乘載規定」孕婦可算第3人嗎? 過來人親自解答
連假國道「高乘載」規定,孕婦懷有胎兒,能被認定為第3人嗎?過來人給答案。示意圖/鏡報

連假國道「高乘載規定」孕婦可算第3人嗎? 過來人親自解答

每逢連續假期,國道常因龐大的返鄉與出遊車潮實施「高乘載管制」。按照一般原則,小型車必須搭乘滿3人(含駕駛與嬰幼兒)以上才允許駛入管制路段。不過,若車內載有孕婦,肚子裡尚未出生的寶寶究竟能不能折算為1個獨立名額?這個議題經常在各大討論區引發熱烈討論。

胎兒不算人數 但孕婦享有「豁免通行」

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規定,腹中的胎兒並不會被直接計入高乘載管制的乘載人數。不過,政府為了照顧孕婦的交通需求與搭車舒適度,推行了極具人性化的優惠政策:只要車內載有孕婦(無論是駕駛本人或乘客),該車輛即不受「搭乘滿3人」的限制。
簡單來說,孕婦「並不等同於2個人」,而是只要車上有孕婦,該車便直接獲得豁免高乘載管制的通行資格,即便車上只有2人甚至是孕婦獨自開車(1人),都能順利通行。

過來人經驗分享:管制站通行秘訣

先前有網友在網路社群Threads 發文詢問,表示自己開車載著懷孕的老婆遇到高乘載管制,「這樣算不算3個人?」 貼文一出迅速吸引不少過來人解答,指出重點不在於「算幾個人」,而是孕婦本身就具備免受限制的通行條款。
該名網友隨後也更新實測結果,分享自己開車經過高乘載管制入口時,由於車前擋風玻璃上已放有「孕婦停車證」,現場執行勤務的員警查驗後便直接放行,讓過程相當順利。

過站應備齊這兩樣證明

雖然部分現場人員可能會彈性放行,但高公局嚴格規定,孕婦搭乘小型車欲行駛高乘載路段,於管制入口受檢時必須同時出示以下兩項證明文件:
  1. 孕婦健康手冊(媽媽手冊)。
  2. 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健保卡)。
由於懷孕初期身形往往不夠明顯,為了避免在管制站前產生誤會或延誤行程,建議駕駛與孕婦同行時隨車帶齊上述證件,以便主動配合現場人員稽查。

國道高乘載管制基本規則與免受限車種

為了讓大家在連假開車上路更省心,以下整理高乘載管制的通行標準與免受人數限制的特殊車種:
  1. 一般小型車標準:車內須搭乘3人以上(包含駕駛、乘客與嬰幼兒)。
  2. 孕婦搭乘車輛:駕駛或乘客只要包含孕婦,並能出示相關證明,不受3人限制。
  3. 其他豁免車種:身心障礙者駕駛或搭乘之小型車。計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台灣中油、台電等緊急救災車輛。

避開塞車時段 做好行程規劃

每逢連假期間(如中秋、國慶或春節等長假),高速公路局會視即時交通狀況,於特定路段與交流道入口(例如國5蘇澳、羅東、宜蘭及頭城等北向入口)實施高乘載管制,管制時間也可能隨車流動態調整。
建議駕駛人在出發前,可先透過「1968網站」或「1968 App」查詢最新的交通管制與路況資訊,並提早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讓連假返鄉與出遊的旅程更加暢行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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