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名暉/東協經濟貿易文化發展協會研究員
在美中高層互動與經貿協商升溫之際,華府如何拿捏對台軍售,再度引發關切。美國既要維持對中競爭與印太嚇阻,也必須管理雙邊風險;在這種雙重考量下,台灣最需警惕的,不只是單一軍售案是否延後,而是自身建軍時程是否長期受制於大國政治。
台灣於2019年採購的66架全新F-16C/D Block 70,原訂自2023年起交機,並於2026年底前完成交付,卻因產線轉移、供應鏈、軟體與系統整合等因素延宕。截至2026年,首批戰機已進入返台與接裝階段,但全案進度仍落後原規劃。雖然交付延誤未必能直接歸因於政治交易,卻再次凸顯美台軍售始終是美中談判的重要議題。
一、美中博弈下的軍售降溫與依附困局
當前美中關係呈現競爭與交易並行的雙軌格局。川普政府一方面延續科技管制與印太軍事部署,另一方面又希望在期中選舉前,透過擴大農產品與能源出口、爭取大型商用飛機訂單,以及穩定稀土與關鍵供應鏈,換取可向國內選民展示的經濟成果。
北京則持續嘗試把台灣議題嵌入美中整體談判,要求華府限制對台軍事合作。在此情境下,台灣未必會被正式納入交換條件,軍售公告、交付節奏與政策表態卻可能受到峰會氣氛及經貿議程牽動,成為大國關係中的時序調節變數。
然而,共軍在台灣周邊海空域的常態化活動,不會因美中關係短暫和緩而停止。頻繁警戒與攔截持續消耗機體壽命,也加重妥善率、飛行員輪值、零附件補給與維修能量的壓力。大國延後決策所換得的外交緩衝,最終往往由台灣承擔更高的財政與戰備成本。
倘若美中之間的交易模式持續到川普任期結束,美國對台軍售便可能反覆受到中國所製造的政治雜訊干擾。北京可在峰會、關稅談判或供應鏈協商前,把取消會晤、限制稀土與市場准入、制裁軍工企業等手段與台灣議題掛鉤。
二、台灣的國防風險不能只靠法律
即使華府未改變《台灣關係法》下的基本承諾,行政部門仍可能延後軍售公告、縮小採購批次、調整交付優先順序,或透過行政審查降低政治衝擊。當前與「六項保證」相關的強化立法若尚未完成,既有政治承諾便仍難以轉化為可約束行政裁量的法律機制。台灣仍須承擔軍售延遲等風險,並可能因此無法依既定時程完成建軍、訓練與後勤整備。
在此結構下,台灣在安全戰略上便難以擺脫單向依附的被動地位。當外部決策者認定台灣在主力防空載台、關鍵彈藥與後勤支援上「別無選擇」,台灣的議價能力便被壓縮:軍購項目即使延後,建軍空窗仍須自行承擔;升級零組件與維保成本即使攀升,也難以迅速轉向其他供應來源。對單一體系的高度依賴,將影響防務規劃與國家安全結構。
歷史經驗反覆顯示,外部承諾若缺乏可執行的嚇阻與支援機制,便不足以取代自身防衛。對台灣而言,應當是積極建構自身的安全主體性,以自主能力、持續動員與可信合作,提高任何一方忽視台灣利益的代價。經國號戰機的發展,正是最具代表性的本土案例。
三、IDF的突破經驗值得參考
回顧台灣現代國防發展史,自主研發往往是在外購受限時被迫展開。1982年美中簽署《八一七公報》後,美國對台軍售面臨更嚴格的政治約束;當時空軍F-104與F-5E機隊逐漸老化,採購新一代戰機又屢受阻礙,台灣遂推動「安翔計畫」,整合「鷹揚」、「天馬」、「天劍」與「天雷」等專案,由中科院與航空工業發展中心投入IDF(Indigenous Defense Fighter)的研製。
IDF於1989年首飛,之後進入量產並逐步形成戰力,為台灣建立自製超音速戰機的工業基礎。1992年,美國老布希政府宣布對台出售150架F-16A/B;同年,法國亦同意出售60架幻象2000-5。外購政策的轉變有其國際、政治與商業背景,由於台灣已具備替代方案,有助於提高對外軍購的談判籌碼。
這段歷史揭示自主研發與對外採購之間的辯證關係,國造載台從來不是對外軍購的排擠者,毋寧是提升對外軍購天花板的戰略槓桿。唯有當自身具備成熟的自研替代方案時,外部行為者才會在商業利益與地緣平衡的雙重考量下,釋出更先進的裝備與關鍵技術。
四、ADF的技術外溢與重啟可能
在IDF經國號成功研製後,台灣曾進一步構想發展先進防禦戰機(Advanced Defense Fighter, ADF)。這項構想接續IDF性能提升與台灣航太產業所累積的設計、航電、飛控、複材及量產能量,並隨2016年後「國機國造」政策逐步成形。
中科院於2018年至2023年執行「織女星計畫」第一階段,以F124發動機為基礎發展航空發動機關鍵製程;約自2019年起展開下一代戰機關鍵技術研究,2020年進入構型規劃,至2022年再由空軍「303計畫」提出較完整的原型機研製評估。
然而,ADF整機研發後續停擺,「織女星計畫」第二階段也一度中止。原因包括大推力發動機、匿蹤外型、AESA雷達與系統整合的技術門檻過高、國際合作有限、自用數量不足以攤提成本,以及國防預算屢屢遭受抵制。其後,發動機技術研發據報由「天琴專案」延續,但應用方向已轉向噴射無人機與無人忠誠僚機。換言之,全尺寸ADF原型機的推進雖已暫緩,相關技術研究卻未完全中止。
為預防1980年代相似的境遇再現,ADF的再啟動是一項絕佳的避險策略,若能總結近年的國際各大戰爭經驗,納入必要之新科技,專案的意義將更為深遠。更何況,面對「有人主要平台、無人僚機與關鍵次系統」的未來趨勢,台灣也應當有自身的方案。專案進行的過程中,成果也能陸續回饋發動機、AESA雷達、電子戰、資料鏈、飛控與複合材料。
若能先用於IDF升級、飛彈及無人載具,再依「關鍵技術驗證、次系統整合、無人載具試驗、有人原型機評估」逐步投資,這種路徑也能控制成本與時程,在保存航太研發能量的同時,為台灣建立自主的空防選項。
五、延續海鯤成果 建構空天雙軌能量
另一項可供參考的案例,是國造潛艦原型艦「海鯤軍艦」。該艦目前仍處於海上與潛航測試階段,尚未完成交艦,但其建造與反覆驗證的過程,已展現台灣在高度受限的國際環境下整合複雜國防系統的能力。
這項經驗的重要性,不只在提升水下不對稱拒止能力,更在於示範大型國防專案如何累積設計、製造、測試與供應鏈能力。下一步,台灣應把同樣的長期投入延伸至空中戰力,以海空雙鬼的形式,回應共軍穿越第一島鏈、對台灣東部實施多軸威脅的作戰趨勢。
更何況空中載台、感測網路與遠距打擊能力,是擴大台海防衛縱深的重要環節。未來ADF若能整合低可偵測外型、內置彈艙、數位化感測融合與協同作戰能力,再配合天劍系列及長程精準武器,便有望成為分散部署、長程攔截與反擊的核心節點。加上無人僚機的搭配,這種能力並非取代地面防空或無人系統,而是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多層次結構的海空作戰體系。
六、提升國防能力有助維於區域安全
從更宏觀的地緣政治角度看,航太、飛彈與無人系統的自主能力,也是台灣深化區域安全合作的實質資本。美、日、韓、菲等印太夥伴在重整第一島鏈防務時,所重視的不只是台灣的地理位置,更包括供應鏈韌性、共同維保與海空拒止能力。在海巡艦艇援助菲律賓之後,亦不排除台灣有輸出戰機至第三國的機會。
過去在IDF研發的過程,IDF的TFE-1042發動機由台美合資的國際渦輪引擎公司研發,合作方包括蓋瑞特,後來併入Honeywell。研發成果後續回饋至F124/F125發動機家族,後沿用於義大利M-346高級教練機,以及捷克L-159教練/攻擊機。近年台灣的無人機也大舉進入歐洲與日本市場,並且協助烏克蘭抵禦入侵。台灣的角色由此以過往的安全受援者,轉變為具備互補價值的安全夥伴。
重啟ADF的真正意義,不只是自製戰機的軍事層面,更是為提升台灣在軍購與美台關係的能動性:以自主技術降低外購的不確定性,以國際合作補足最難突破的環節,並以無人系統分散成本與風險。台海和平不能只寄望峰會氣氛或軍購時程的鬆綁,唯有持續投資可驗證、可量產、可維持的國防能力,台灣才能抬高外購天花板,並在印太地區獲得更大的能動性與話語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