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指出,陳屍車內的60歲高姓男子9月24日晚間8時40分許,從新店區青潭停車場站搭上這輛由陳姓駕駛負責的新店客運後,直到公車當晚約10時30分回到總站收班時都未下車。透過新店客運事後調閱車內監視器畫面可見,陳姓駕駛在準備關門時,也曾站在車門、朝車內後方探頭查看,隨後便關門離開。
由於適逢中秋連假,這輛公車自24日晚間收班後就一直停在總站,而陳姓駕駛則是於9月27日清晨才終於結束休假、重新出勤,並在當天上午6時45分開車上路。怎料陳姓駕駛出車後仍未發現高男倒臥車內,公車上午6時55分左右行經新店捷運總站時才有民眾陸續上車,驚見高男倒臥在公車後門博愛座與隔板之間的地板上,也嚇得趕緊告知駕駛並報警。
警消防獲報後立馬趕抵現場,確認高男肢體僵硬、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隨即封鎖現場進行採證,同時調閱公車監視器畫面,釐清高男上車、車輛收班以及重新營運期間的情況。鑑識人員到場勘驗後,發現高男遺體沒有明顯外傷,公車車內也沒有打鬥或其他異常痕跡,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及他殺可能,全案將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以進一步釐清高男死亡時間及死因。
新店客運承認疏失、駕駛遭停職 公運處依法開罰3萬元
據了解,高男與80多歲父親同住於新北市深坑區,妻兒則住在中國,高父也在警方通知後悲痛前往認屍,高父表示,兒子患有阿茲海默症,不清楚為何會獨自搭車前往新店,推測兒子可能是在回家途中搭錯車、未能順利下車,最終留在公車內。
對此,新店客運總經理高燦煌表示,公司調閱車內監視器後確認,陳姓駕駛收班時雖曾往後方查看,但並沒有實際走到車廂後段確認就直接關門離開,確實存在未確實執行清車程序的疏失,考量陳姓駕駛目前身心狀況不穩定,公司已先予以停職處分,待狀況穩定後再評估後續勤務安排。
高燦煌強調,公司將配合警方調查,釐清相關責任,也將本案列作為案例,重新加強駕駛教育訓練,宣導駕駛長在離開車輛前,必須詳細確認車內已無任何乘客,不能只是目視、草草查看,至於涉事車輛也將進行全面消毒、清潔,以維護乘客搭乘安全。
另外,公運處稽查科長郭建辰指出,客運業者有責任落實車輛管理,並教育駕駛於終點站完成清車程序,因此本案顯有疏失,公運處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針對新店客運未善盡管理責任、未要求駕駛落實清車一事,裁處3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提出檢討報告,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