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接獲里長選舉涉賄情資後,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陳韻庭成立專案小組主導偵辦,並由多名檢察官協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及仁武分局等單位,於29日執行搜索當場查扣證物,並通知候選人尤男及選民共9人到案說明。
檢調查出,尤男涉嫌自去年11月間起,陸續交付5000至6000元不等現金予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甚至送出雨傘及市價約2萬2600元的LED字幕燈等物品給社區管委會作為投票對價。
檢方複訊後認為,尤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第102條第1項第1款假借捐助名義交付財物等罪嫌疑重大,但考量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以20萬元交保。
橋檢也再次呼籲,全民共同維護廉潔選風,若發現賄選請踴躍撥打專線或透過檢方官方LINE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