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屋簷下爆衝突 四人複雜關係曝光
這起同一屋簷下的搶廁所血腥衝突,4名女子是兩對同性伴侶,動手的蔡家大姊與蔡家小妹,兩人同住一處透天厝;遭毆傷的潘女則是蔡家小妹的同性伴侶,當時以「客人」身分前往作客並使用廁所;至於事後出庭為蔡家大姊作證的蔡姓女子,則是蔡家大姊的女友。原本只是家人與伴侶的深夜聚會,卻因一間廁所演變成家暴般的肢體衝突。
嫌客人佔廁所太久 猛砸門還推人下樓梯毆頭
2024年10月25日深夜11時許,潘女在蔡家3樓使用廁所,蔡家大姊嫌潘女使用時間過長,竟在門外連續狂敲撞擊廁所門,大聲叫罵「有無禮貌」、「隔天都不用上班上課了嗎」。蔡家小妹見狀出面勸阻「夠了吧!人家也是客人,要禮貌一點!」蔡家大姊竟轉而攻擊小妹,抓住其雙臂並揮拳打頭,將小妹眼鏡打落。
潘女在廁所內聽到爭執聲連忙開門勸架,不料蔡家大姊瞬間爆氣,硬生生將潘女往樓梯方向狠推,導致潘女重摔倒臥在往4樓的階梯上,蔡家大姊隨後更跨前以雙手猛揍潘女頭部,直到雙方父母聽到巨響衝上樓查看才停手。潘女急診驗傷診斷受有頭部鈍挫傷合併腦震盪、左後頸及左前臂鈍挫傷。
辯稱眼鏡被打落看不清 被告指被害人自摔還冷酸
法院審理時,蔡家大姊矢口否認施暴,辯稱當時與妹妹發生口角,自己眼鏡被打落「眼睛看不清楚,怎麼可能打人」,更聲稱是聽見尖叫才發現潘女跌坐樓梯口。蔡家大姊還找來蔡姓女友幫腔,硬指潘女是自己跑出廁所時被門框或門簾絆倒才摔下樓梯。民事庭上蔡女更酸潘女「事後還能出去玩、隔天還能出席活動」,拒絕支付精神慰撫金。
法官重詞痛批率爾傷人 揭穿偽證鐵面判賠
法官指出,潘女頭部及頸部傷勢與倒臥堅硬階梯遭雙手毆頭的過程完全吻合;而蔡家大姊女友當時身處走廊另一側、視線被門簾阻隔,且警詢與審理證詞前後矛盾,顯屬偏護護航之詞。
法官於判決書中直指,蔡女身為智識正常成年人,僅因單純口角不思理性溝通,竟出手傷人,故意侵害他人身體權。刑事方面,依傷害罪將蔡女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衡量潘女擔任生活秘書(月薪3.7萬)與蔡女從事電信業(月薪3.3萬)之經濟狀況,將50萬慰撫金酌減至6萬元,加上醫療費與病假扣薪,判蔡女賠償7萬7060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