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男童頂嘴 強拉雙腿懸空拖走
檢警調查,涉案人為桃園市某連鎖私立幼兒園的櫃台行政人員。去年2月間放學時間,這名女行政人員因不滿男童去鬧其他小朋友,在發出警告後男童仍頂嘴反駁,因而一時情緒失控。
女行政人員明知成人力量過大恐造成幼童受傷與行動受限,竟基於強制之犯意,徒手將坐在1樓大廳椅子上的男童強行拉下,並粗暴地將他一路拉扯至1樓右側圖書室角落。
過程中,女行政人員拖拉的力量過猛,導致男童雙腿當場懸空無法正常行走,最後重重倒坐在圖書室地板上,造成男童受有右肩及右前臂擦挫傷等傷害。
女行政認錯賠錢 獲宣告緩刑
事發當時,男童的母親剛好抵達幼兒園現場準備接送孩子回家,不料剛踏入園區,就親眼直擊兒子遭粗暴拖拉的全過程。母親見狀憤怒不已,當場報警並帶孩子前往敏盛綜合醫院驗傷,隨後向警方提出告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女行政人員對客觀犯行供認不諱,坦承因一時失慮管教過當。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態度尚可,且已於審理期間與男童母親達成調解並履行完賠償金額,獲得諒解且撤回傷害告訴。
法官審酌被告已自幼兒園離職、無前科等情狀,最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