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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土地開發不能跑在國土規劃的前面
當土地開發完成之後才開始問「台灣究竟想變成什麼樣子」,往往已經太晚。圖為社子島全區的初期規劃。圖/翻攝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官網

投書:土地開發不能跑在國土規劃的前面

林仁斌 /台灣永續治理論壇發起人、中國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
台灣距離「有計畫地使用國土」確實又近了一步,但國土計畫真正的考驗,現在才開始。《國土計畫法》從1990年代開始醞釀,2015年底完成立法。它真正重要的地方,不只是多了一套土地管理制度,而是試圖改變台灣長期「土地先開發、政府再補救」的治理邏輯:先決定國家與地方未來要往哪裡走,再決定土地應該如何使用。
過去台灣最常見的土地問題,正是「合法卻不合理、合理卻不合法」。都市擴張後才發現交通跟不上,工業開發後才發現環境承載不足,農地零星開發後又陷入管理困境。土地使用往往不是依照長期發展需要配置,而是個案開發出現後,再透過既有制度尋找可以容納的空間。
莫拉克風災更讓台灣看見,國土規劃從來不只是地方土地管理,而是同時涉及災害風險、環境承載與國家發展的治理問題。因此,《國土計畫法》試圖透過不同功能分區,讓中央與地方先回答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台灣未來究竟要往哪裡走?
問題是,法律通過並不代表制度就會自動運轉。全國國土計畫與各縣市國土計畫陸續公告後,最關鍵的國土功能分區圖仍因地方作業、配套法制與實務疑慮延宕。立法院也在2024年底修法延後期限。如今,各縣市功能分區圖陸續送中央審議,制度才逐步從「有計畫」走向真正落地。
期限可以調整,但不能讓延期變成制度失去約束力的理由。有人擔心,國土計畫一旦訂定,土地使用就會被「鎖死」,未來難以因應人口、產業與氣候變化。但這其實誤解了「計畫」的意義。地方國土計畫依法可以定期通盤檢討,人口結構改變、產業轉型、氣候風險升高,都可以成為重新調整的理由。真正沒有彈性的,不是國土計畫,而是沒有計畫的土地開發。
今年又逢地方選舉,國土計畫更應成為地方政見的核心議題。縣市長候選人至少應回答三件事:未來四年土地要往哪裡發展?住宅、產業與農業如何配置?面對極端氣候,哪些地方應該開發,哪些地方必須停下來?這些都不是都市計畫課本裡的問題,而是地方政府每天都必須面對的治理選擇。
尤其當AI產業、半導體、產業園區、住宅需求與交通建設同時推升土地需求,台灣更不能回到「誰有開發需求,政府就替誰找土地」的舊模式。土地不是單純的開發資源,也是水資源、防災、糧食、產業與生態系統共同依賴的公共資產。
因此,國土計畫也不是為了「限制土地使用」而存在。它真正要處理的是:如何在既有權利保障與公共利益之間找到合理界線,讓土地決策不再只追逐眼前利益,而能放進國家與地方長期發展的藍圖。
當然,國土計畫不可能一次做到完美。但制度最怕的,不是有問題,而是因為害怕有問題,就永遠停在紙上。台灣花了20多年,才讓國土計畫從構想走到立法;如今又經歷延期,逐步走向功能分區真正實施的關鍵階段。接下來最重要的,不是再討論「要不要規劃」,而是確保規劃真的能約束開發、引導投資,也能接受地方與社會的檢驗。
台灣真正需要的,不是把每一寸土地都開發出價值,而是先決定什麼地方應該開發、什麼地方應該保留,以及誰必須為錯誤的土地決策負責。國土計畫不能再只是地圖上的分區。它應該成為台灣決定未來如何生活、如何發展,以及如何面對風險的一套治理制度。別再讓土地開發跑在國土規劃前面。因為當開發完成之後才開始問「台灣究竟想變成什麼樣子」,往往已經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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