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正吳2016年為替郭台銘打江山,只買單程機票就赴日拯救夏普,隻身住在員工宿舍、花1年3個月時間就讓夏普獲利,成為日本第二家從東證二部重返東證一部的公司,並交出連續14個季度獲利的輝煌戰績。
在夏普成功轉虧為盈並獲准回復至東證一部交易前夕,郭台銘為表彰戴正吳帶領夏普轉虧為盈的貢獻,在鴻海總財務長黃秋蓮製作的簽呈上勾選「夏普3%股份」。
6億激勵金怎麼算 法庭公開算式
戴正吳2022年3月退休後,不甘過去付出被忽略,為了「拿回面子與裡子」,2025年間出招提告鴻海,後續更使出殺手鐧追加郭台銘為被告,讓原本置身事外的郭台銘直接被推上檯面。戴正吳律師主張,當年郭台銘曾親自簽署以「夏普3%股份」計算的激勵方案,要求鴻海支付6億元獎勵金。
審理期間,戴正吳委任律師也在法庭攻防中公開獎勵金的計算方式:以「當時夏普公司普通股發行總股數的3%」為基礎,按「收盤價」扣除「鴻海購買股票成本(每股880日圓)」之差額計算,並主張以「每年3月31日日本會計年度最後一次收盤價」為時點,分5年支付。
為確保訴訟目的,戴正吳1月間更使出殺手鐧追加郭台銘為備位被告,法庭開庭期間,法官曾多次關切並詢問雙方是否能談和解,但代表鴻海及郭台銘的律師團隊皆表示「中間多次溝通協調,但雙方方案有異,無法達成合意」,使得雙方最終只能對決至終局判決。
鴻海與郭董備戰 扣緊「磋商文件」與「公司治理」
但鴻海與郭台銘的律師團隊主張,該份文件並不是最終的正式合約,僅屬於「初步想法與磋商試算」,高階經理人的天價獎勵依法必須經過「薪資報酬委員會」與「董事會」決議通過才算數,董事長簽字也無法代表公司直接生效。
全案歷經多次開庭、掀起科技圈與法律界高度關注的重臣討金案,最終由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雙方未達成確定契約,判決戴正吳敗訴,後續仍可上訴。這場牽動40年君臣情誼與天價獎勵金的法庭大戰,暫時劃下階段性句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