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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前潛逃!柯文哲心腹、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涉貪 懲戒法院判免職併罰50萬
屏東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涉貪遭懲戒法院判免職併罰50萬。資料照片

宣判前潛逃!柯文哲心腹、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涉貪 懲戒法院判免職併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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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16:21:00最後更新 2026/10/11 16:23:39

記者:

辛啓松

屏東縣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因涉任內收取工程回扣、收賄及私用公務車,日前遭懲戒法院判處免除職務,併罰款50萬元。陳亞麟先前在刑事一審獲判有期徒刑8年,二審審理期間因逃匿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發布通緝。
陳亞麟現年40歲,2018年以無黨籍身分當選枋寮鄉長,他當時32歲,是當屆全國最年輕鄉長。他隨後轉往白營發展,曾掛名民眾黨總統大選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社會力部主任」,被視為柯氏心腹之一。
監察院彈劾與懲戒法院判決指出,陳亞麟自2018年12月起擔任第18屆枋寮鄉長,為籌措競選費用、助理薪資及跑攤開銷,利用主管工程發包職權收取回扣。他夥同私人助理黃鴻修、調解委員會主席何世卿等人,洩漏投標廠商資訊給圍標業者,使內定廠商得標,再按決標金額4%至8%不等抽取回扣。
陳亞麟於2019年間核定21件小額工程採購案時,按件向廠商收取5,000元至1萬元賄賂,共計收受35萬元。他另於2019年1月至5月間,駕駛公用租賃車往返高雄處理看診、購物等私人事務達7次,詐得油料及通行費利益3,993元,並指示秘書與司機在派車管制表填寫不實里程數核銷。
全案經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審結,就陳亞麟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陳亞麟雖於偵審中坦承犯行並繳回個人犯罪所得150萬5,993元,卻在一審宣判前夕逃匿,高雄高分院於2026年7月24日發布通緝。懲戒法院審酌其未坦然面對司法、逃匿遭通緝等情節,判處免職並科罰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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