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錦明及子公司曾投標國軍多項無人機採購案,卻疑似違反採購合約規定,使用禁用的陸製晶片及鏡頭,並提出不實產地證明書供國軍單位辦理驗收。檢方獲悉後,由檢察長張春暉指派國安專組檢察官林奕瑋指揮偵辦。
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於10月8日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錦明及子公司供應商等相關人員住處等6處執行搜索,約談被告及相關員工共7人、證人1人到案,並查扣相關物品。
檢方認定,簡豪廷、陳姓男子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及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三人以上加重詐欺取財等罪,於9日凌晨3時許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准,其餘被告則請回。
錦明也於10月9日發布重大訊息,證實總經理簡豪廷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董事長蔡翔峰將暫代總經理職務。全案仍由檢調持續偵辦,相關涉案情節及責任仍待司法進一步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