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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利姐涉查個資、助詐團黑吃黑 辯稱因「情感交流」幫男友:沒索賄
賓利姐高院出庭。讀者提供

賓利姐涉查個資、助詐團黑吃黑 辯稱因「情感交流」幫男友:沒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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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10:00最後更新 2026/10/12 17:10:43

記者:

馮茵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前警員邱薏瑄,因開賓利上班獲封「賓利姐」,卻涉嫌濫用警用系統查詢民眾個資,甚至涉入詐騙集團內鬥,協助製作假搜索扣押筆錄,企圖讓詐團成員「黑吃黑」侵吞贓款。一審遭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要求賄賂、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判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1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12日)辯論終結,邱女否認索賄,僅坦承因與當時男友有「情感交流」,曾協助偷查民眾個資,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法院訂於12月15日宣判。

濫用M-Police查個資 查詢結果還傳微信

判決指出,邱薏瑄任職台北市警中山分局期間,原本負有協助偵查犯罪等職務,卻利用職務之便,以個人帳號登入警用M-Police系統,違法查詢多名民眾的年籍、前科及車籍等資料,部分查詢結果甚至透過微信傳送給他人,涉嫌違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
除了違法查詢個資,邱女還被控介入詐騙集團成員間的利益糾紛。2023年7月,詐團成員郭宣良為侵吞上游高達1000萬元的款項,透過邱女當時的男友郭之凡牽線,約邱女在台北市一間茶館見面,希望她製作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藉此向詐團上游謊稱款項已遭警方查扣,並開出30萬元報酬。
不過,邱女不僅答應協助製作假筆錄,還提出將1000萬元按照「7比3」分配,由她與郭之凡拿走700萬元,郭宣良取得300萬元。由於郭宣良認為代價過高,最終沒有接受這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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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利姐出庭否認索賄。讀者提供

300萬也想黑吃黑 假扣押筆錄蓋警局戳章

另一起犯行則與300萬元有關。法院查出,郭之凡所屬詐團的上游成員「山河」企圖侵吞300萬元,於是透過郭男找上邱女幫忙。邱女明知當時並未實際執行搜索、扣押勤務,仍製作不實筆錄,填載查扣「新台幣300萬元」等內容,並蓋上中山分局單位戳章,再將文件拍照傳給郭之凡,最後由郭男轉傳給「山河」,企圖以假文件取信對方。
新北地院認為,邱女明知沒有執行搜索扣押,依法不得任意製作不實筆錄,卻仍涉以700萬元作為製作假扣押筆錄的報酬;郭之凡、郭宣良則共同向公務員行求賄賂,相關犯行事證明確,依法判刑。

邱女一審判11年 男友、詐團成員也遭判刑

一審判決,邱薏瑄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郭之凡應執行2年4月,郭宣良則判刑1年6月。
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邱女仍否認曾索取賄賂,僅坦承當時因與男友有「情感交流」,曾幫忙違法查詢民眾個資,並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全案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將於12月1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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