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施春貴自2018年底擔任埔鹽鄉民代表,2020年補選接任代表會主席,2022年底連任至今。依規定,代表會公務車僅供執行公務使用,但他涉嫌於2024年2月至2025年6月間,多次利用職務使用公務車的機會,將車輛當成私人交通工具。
14筆私人行程曝光 油錢、租車費共省2.8萬元
檢方調查發現,施春貴曾於2024年農曆春節期間開公務車載女性友人前往公園、汽車旅館及餐廳,同年8月又接送女友人就醫,之後數度開車前往台南、桃園等地住宿過夜,甚至充當機場接送車。
檢方比對ETC、行車紀錄及加油資料,認定共有14筆私人行程,油料費4414元,加計節省租車費2萬4024元,合計不法利益2萬8438元。
檢方另查出,施春貴於2024年6月14日及2025年5月21日兩度開公務車出席代表會定期會,卻涉嫌未告知承辦人員,仍申領交通費共2000元。全案經廉政署及彰化縣調查站移送偵辦,檢方偵查終結後,依背信、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分論併罰、沒收犯罪所得。
摩鐵行程喊冤稱腹瀉 昔遭控摸女學生還斬雞頭
面對指控,施春貴表示,案件去年就已遭檢調約談,近日因他準備參選,才又被有心人士操弄,強調「我不偷不取,也沒有貪污」。對於載送張女、黃女及吳女等人,他解釋,部分行程是前往北部喪家弔唁及探病;至於公務車開進汽車旅館,則是當時突然腹瀉,找不到廁所才緊急駛入。他也稱,前往台中機場是為了代表會澎湖參訪行程,並有照片可以證明,否認將公務車當成「愛情專車」。
施春貴過去也曾捲入爭議。2025年4月,埔鹽鄉一所國中學生赴廟宇祈福,傳出他與學生合照時疑似對2名女學生有不當碰觸。他當時否認性騷擾,稱只是協助引導學生拍照時的自然碰觸,甚至表示願「斬雞頭」發誓自清。該案檢方起訴後,法院裁定公訴不受理。
此次再因公務車使用爭議遭起訴,施春貴則將矛頭指向選舉期間的政治操作,相關刑責仍待司法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