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6日凌晨3時許,謝男到基隆車站廣場與朋友聊天,卻意外與蔡龍興發生口角。蔡男先是飆出一連串國罵,隨即對謝男頭部展開猛烈攻擊,短短9秒內揮出數拳,拳拳重擊,導致謝男頭部嚴重受創、腦出血,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單純的街頭口角,竟釀成天人永隔的悲劇。
一審審理時,國民法官認定蔡龍興具有殺人犯意,儘管醫院鑑定指出,蔡男有酒精依賴、幻覺及被害妄想等情況,但其辨識能力並未受到影響,仍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逆轉輕判15年 妹直呼:不敢相信
沒想到,案件進入二審後,刑度卻出現驚人落差。高院認為,蔡龍興上訴後坦承犯行,也表達賠償家屬的意願,考量他是在酒醉狀態下觸發暴力行為,以及家庭支持、就業能力等情狀,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5年。從一審無期徒刑到二審15年。
「我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真的不敢相信。」謝男妹妹說,蔡龍興開庭時聲稱自己當時喝醉酒,卻能清楚交代丟棄酒瓶的地點,甚至記得曾與清潔員交談的細節,讓她與律師都感到疑惑:「一個喝醉的人,怎麼會記得那麼清楚?」
她也質疑,蔡男聲稱自己與哥哥有仇,當天是因為哥哥笑著罵他,才讓他一時氣憤動手,但這樣的說法並不符合哥哥平時的個性。「他頂多很兇地罵個兩句就算了。」妹妹不解,究竟是什麼樣的理由,讓一場口角演變成奪走哥哥性命的暴力事件。
怒控法官當庭勸說2小時 只為讓她收下和解金
然而,比起刑度逆轉,更讓她難以釋懷的,是二審辯論終結當天的經歷,她控訴,當天審判長花了近2個小時,不斷勸說她與律師接受蔡男家屬提出的120萬元賠償金,希望雙方達成和解。
「當時我已經累到快昏倒了,法官卻一直要我答應簽和解書。」妹妹回憶,審判長不斷勸她放下,甚至表示可以拿這120萬元替哥哥舉辦超渡法會,讓哥哥在天之靈得以安息,還提到蔡男家屬每個月都會到基隆的寺廟替哥哥超渡。
一字一句聽在她耳裡,簡直心如刀割,謝男妹妹憤怒表示,審判長甚至跟她說,如果她不願意或不方便收下這筆錢,也可以轉而詢問死者另一名姐姐,看看對方是否願意接受120萬元。這番話讓她感到更加無助,彷彿自己是否接受和解,成了當下必須做出的選擇。
「120萬元對我來說,就是一個虛無的數字。」妹妹說,面對審判長不斷勸說,她被逼急了,才勉強擠出一句:「我願意給被告一點點機會。」但話一出口,她立刻就後悔了,下庭後,她隨即請律師補提補充理由狀,表明自己不願意和解,沒想到的是,即使立場已經如此堅定,二審判決仍大幅減刑。
律師試圖解圍 還被法官洗臉
她也控訴,當時律師曾一度起身想替她說話,卻遭審判長當場打臉:「你沒有簽調解委任書,我讓你在現場已經很優惠了。」律師聽完後,只能作罷。
新制上路4年 僅4案遭撤銷
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一審判決遭二審撤銷並非首例。2023年酒駕撞死單親父親的李佳修案,一審遭國民法官判刑7年2月,二審因李男與死者家屬達成450萬元調解、支付首期50萬元,改判5年6月。蔡龍興案則在家屬不同意和解的情況下,仍從無期徒刑改判15年。
另一案新北市三重警員黃瑋震遭毒駕撞死案,2024年7月,黃國維施用毒品後無照駕車,沿途逆向、闖紅燈,最後高速撞上警車,造成黃瑋震殉職。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處黃國維有期徒刑18年6月。案件上訴後,高院認為一審未充分釐清及提示法律爭點等理由,撤銷原判決發回新北地院由新的國民法官法庭重新審理。這是國民法官制度上路以來,首件遭二審撤銷並發回國民法官法庭重審的案件;高檢署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再創司法先例。
值得注意的是,蔡龍興案與黃瑋震案的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都是張惠立。
直言對司法失望 盼還一個公道
從哥哥9秒內遭人毆打致死,到二審判決大幅減刑,再到法庭上不斷被勸說接受和解,謝男妹妹表示,自己不僅得承受失去哥哥的痛苦,更對司法感到深深失望,她強調,自己無法接受哥哥的生命被如此對待,也不願讓這場悲劇就此畫下句點,只盼外界能聽見家屬的聲音,讓哥哥真正得到應有的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