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今年2月27日下午1時45分許,新北市蘆洲警分局集賢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蘆洲區信義路一處超商前時,發現鄭姓男子疑似吸食管制品電子菸,警方隨即上前盤查。
警方盤查過程中,除了鄭姓男子外,同行的劉姓男子也一併接受查證。警方隨後在鄭男口袋內發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另在劉男包包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1個,以及疑似施用毒品用的針頭。
從曝光的盤查畫面可見,警方上前進行盤查後,劉姓男子一度直接坐在地上,警方則持續進行後續處置。由於現場查獲疑似毒品及相關物品,警方將2人帶回派出所採尿送驗,後續檢驗結果呈現陽性反應,案件依涉嫌違反毒品相關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劉姓男子正是台北地檢署一名檢察官,曾指揮偵辦「台版地面師」案衍生的詐騙案件,追查假檢警詐欺集團涉嫌與貸款金主、地政士及仲介勾結,誘使被害人抵押不動產借款,再將款項交給詐團,造成8名被害人合計損失約1.5億元。
北檢指出,今年10月5日接獲高檢署通知後,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啟動行政調查。經調查,劉姓檢察官坦承在驗尿前確實曾施用第二級毒品,北檢認定相關違失行為明確。
北檢13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為劉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未謹言慎行,已損及檢察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違反《法官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因此同日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劉姓檢察官對施用毒品一事表達歉意與懊悔,並已主動提出辭呈。目前已請假,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北檢也已以最速件函請高檢署轉送法務部,辦理後續人事程序。
北檢重申對毒品採取零容忍立場,對所屬檢察官涉及施用毒品表示遺憾與痛心,後續將加強平時考核、內部控管及風險防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