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奮辦案 曾自寫上訴書
劉男為司法官學院第49期結業,分發至北檢後隸屬民生專組,過去曾偵辦台版「地面師」案外案、富邦保險員遭砍案等案件。據了解,劉男平時辦案態度積極,若認為判決刑度過低,甚至會主動表達上訴意願,並親自撰寫上訴書;同事辦案遇到瓶頸時,他也會熱心協助查詢法律見解,因此在辦公室內人緣極佳。
如今傳出涉毒消息,讓同事們不敢置信,據了解,同組檢察官得知消息後相當震驚,甚至有人因此痛哭失聲。
生長單親家庭 寒窗苦讀考上司法官
據了解,劉男自幼生長於單親家庭,與母親相依為命,靠著苦讀考取司法官,原本在司法工作上表現積極,去年母親突然想不開走上絕路,對他造成重擊,情緒陷入低潮,遲遲走不出喪母之痛。
劉男今年2月27日下午1時27分在新北市蘆洲區路邊與友人聊天,因友人當時正在使用電子菸,引起警方注意而上前盤查。警方隨後在劉男隨身背包內發現一只裝有甲基安非他命殘渣的袋子,並採集其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據劉男供述、尿液檢驗報告及扣案證物,認定其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考量劉男過去沒有相關前科,且坦承犯行,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
北檢獲悉後隨即展開行政調查,認定劉男行為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第95條第2款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且違失情節重大,已於10月13日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北檢表示,劉男對於此次因一時失慮施用毒品,深感歉意與懊悔,並已主動提出辭呈。該署已以最速件函請台灣高等檢察署轉送法務部,辦理後續人事程序;在辭職令生效前,劉男已請假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