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供詞兜不攏 法官認定羈押理由仍在
地院裁定指出,張、吳兩人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所涉罪名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考量兩人前案紀錄及案件情節,仍有逃亡之虞。吳國祥的供述與同案被告、證人說法不一,若讓他交保,恐影響共犯及證人證述,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較輕措施,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順利進行。
吳男辯護律師主張,被告已坦認殺人犯行,且沒有勾串共犯、證人的疑慮,因而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吳男對殺人動機及彼此分工的供述仍有出入,甚至有避重就輕、淡化犯嫌之情,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並未消失,因此駁回聲請,可抗告。
疑毒品糾紛惹殺機 百果山成命案現場
回顧案情,檢警調查,張進松疑因不滿湯男提供毒品給其外甥,於今年3月20日凌晨與同夥前往台中逢甲商圈,將湯男從住處押走,先在彰化埔心一帶繞行,再帶往員林百果山偏僻產業道路。
過程中雙方爆發激烈衝突,張男持刀刺向湯男心臟,吳男則涉嫌持樹枝痛毆。湯男後來被發現雙眼遭挖、臉皮遭削,究竟是在死亡前或死後遭到毀容,及兩名被告實際行兇分工,仍待國民法官法庭進一步審理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