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補習班成狼師淫窩 無辜少男受害
檢方起訴指出,被害少年甲男從國小起便由蘇男指導。蘇男看準學生生性單純,於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間,先後在台南市安平區某籃球場旁的自小客車內、中西區補習班以及學生住處,以撫摸胸部及生殖器等方式猥褻甲男至少3次。
今年4月及5月間,蘇男又陸續在車內及安平區補習班內摸其下體。此外,蘇男還於2023年9月間,在其北區住處趁甲男不知情之際,持iPhone手機偷拍甲男僅穿內褲及生殖器等私密畫面。
不只亂摸還「偷拍私密照」 手機成片庫
蘇男的惡行不僅限於一人。2025年8月間,另一名少年乙男前往蘇男住處過夜,蘇男竟趁乙男熟睡、毫無防備之際,偷偷撫摸其生殖器,並當場拿出手機拍下私密影片與照片儲存於電腦中。
過夜慘遭「熟睡偷摸+偷拍」 第2名少年受害
面對警訊及檢方訊問,蘇男坦承自己知道兩名學生均未成年、卻仍強行撫摸下體與偷拍性影像等犯行。被害少年甲男於偵訊時痛心還原過程指出,國小第一次被摸時,因為蘇男平時對他很好,以為老師只是在開玩笑玩耍;直到升上國高中心智漸成熟後,才驚覺老師的行為完全不對,但當時覺得「太丟臉不敢反抗」,才讓狼師有機可乘、持續伸出魔爪。
警方移送時原本主張蘇男涉犯強制猥褻罪,但檢察官仔細考量被害人證詞後指出,蘇男過程中未施以強暴、脅迫、恐嚇等手段,甲男也因心生恐懼而未即時出言反對,因此改依刑法第227條第2項「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行為罪」起訴。
檢察官審酌,蘇男身為補習班老師,本應負有教育與保護學生的責任,卻利用學生單純與信任肆意妄為,嚴重破壞師生倫理並造成青少年一生難以撫平的心靈創傷。
全案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乘機猥褻等罪起訴,因一人犯下5次合意猥褻、1次乘機猥褻及2次偷拍等8項罪行,建請法院分論併罰;針對乙男部分更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扣案手機及電腦主機等犯罪工具則一併宣告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