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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惡房東」也被坑!張淑晶借車給獄友顧貓狗 竟遭開33張罰單 監所零用金遭扣光
惡房東張淑晶將愛車交給獄友,沒想到竟收到33張罰單。資料照

「最惡房東」也被坑!張淑晶借車給獄友顧貓狗 竟遭開33張罰單 監所零用金遭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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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7:56:00最後更新 2026/10/20 17:56:48

記者:

顏凱勗

曾因以不平等契約坑殺房客、誣告等案件,被判刑16年5月定讞的「最惡房東」張淑晶,入監服刑期間竟也碰上被人「坑」的情況,張淑晶將名下愛車交給獄友代為照顧外面的貓狗,沒想到對方取得車輛後,竟開著愛車在台北、新北及新竹等地趴趴走,短短1年間累積33筆交通違規及各項欠費,總計3萬8,629元,最後因車主是張淑晶,相關款項甚至從她監所內的保管金遭強制扣除,張淑晶氣得提告求償11萬元,士林地院日前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張淑晶於2021年10月入監服刑,期間認識張姓女收容人。張女當時表示自己即將刑滿出獄,可以協助張淑晶開車載送及照顧留置在外的貓狗,並承諾不會擅自將車輛挪作他用,張淑晶因此將愛車及鑰匙交給對方。
沒想到張女在2022年9月取得車輛後,竟開著車輛在台北、新北、新竹等地趴趴走,從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間,陸續產生33筆交通違規罰鍰,金額達3萬5,100元,另外還包括高速公路ETC通行費、公路養管費及路邊停車費等欠款,累計達3萬8,629元。
由於相關費用逾期未繳,行政執行署及監理單位依法對車主張淑晶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最後竟直接從她人在監所內的保管金帳戶扣款,讓張淑晶發現原本用來購買生活用品、零食的零用金遭扣光後氣得提告,向張女追討相關欠款。
除了3萬8,629元欠費外,張淑晶還指控愛車遭撞凹、車輛受損,並要求對方賠償7萬1,371元修車費,同時返還兩面車牌,合計求償約11萬元。
張女出庭時則坦承,借車期間所產生的交通罰鍰及相關規費確實應由自己負擔,也承認因未繳款而獲有免付利益。不過對於車損部分,她喊冤表示,當初取車時車輛就已經被丟在野外草叢中,不僅無法發動,外觀也已有破損,還是她自己花了4萬多元拖吊、維修後才勉強能上路,因此並非刻意造成車損。
至於車牌部分,張女則表示,車輛因不符合規定上路,遭警方依法拔除查扣,車牌並非由她保管。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張女未繳納交通罰鍰及相關費用,導致張淑晶的保管金遭強制扣款,確實因此受有利益,應返還張淑晶3萬8,629元,並加計法定利息。
不過,針對張淑晶要求賠償7萬多元車損及返還車牌部分,法官認為該車出廠已近16年,張淑晶入監後車輛也在外閒置近1年,無法證明交車給張女時車輛外觀完好;此外,車牌早在2022年6月、也就是交車前,就已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因此駁回其餘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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