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指出,劉男住處與竹南郵局僅一街之隔,因郵局貨車頻繁進行貨物裝卸,認為噪音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及睡眠,曾多次提出反映。早在2024年8月,劉男就曾拿著美工刀前往郵局卸貨區,恐嚇一名翁姓員工,事後遭法院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判決已經確定。
然而劉男始終認為噪音問題沒有獲得妥善處理。今年6月4日下午1時許,他先在郵局門口揮舞菜刀並大聲叫囂。郵局報警後,劉男又於當天下午4時許持刀闖進卸貨區,追砍61歲楊姓外包司機,造成楊男頭部、胸部等處至少遭砍10刀,傷重死亡。
劉男犯案後遭警方當場逮捕,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苗栗地檢署於今年7月底依殺人罪將他起訴,案件移送苗栗地院審理,法院先前裁定羈押3個月,期限將於10月底屆滿,因此日前再度開庭,審酌是否有繼續羈押的必要。
當庭坦言長期失眠 稱擔心服安眠藥影響開車
在延押庭上,法官詢問劉男,是否因為噪音問題遲遲沒有解決,導致情緒失控而持刀殺人。劉男回答「是」,並表示自己長期睡不好,難以控制情緒。劉男還提到,醫師曾告訴他,失眠與長期受到噪音干擾有關。雖然家人曾提醒他服用安眠藥,但因為平時需要開車,擔心服藥後影響駕駛安全,因此不敢服用。
至於讓他難以忍受的噪音來源,劉男指出,郵局貨車升降尾門放下時,撞擊地面的聲響相當大,作業人員搬運、裝卸貨物時也會產生噪音。他表示,過去雙方曾經協調,郵局也曾加裝橡膠軟墊,並在車內放置麻布袋以降低聲響。依他的說法,只要作業時有使用麻布袋,房間內幾乎就聽不到噪音,但他認為郵局人員經常為了方便而未確實使用,才讓問題持續存在。
法院認有再犯殺人罪可能 裁定自10月29日起延押
法院審酌認為,劉男主觀上仍認定郵局未能有效處理噪音問題,且在庭訊中自述難以控制自身行為。考量本案已造成他人死亡,若讓劉男在外活動,仍有再次實施殺人罪的可能,因此認定有持續羈押的必要。苗栗地院最終裁定,劉男自2026年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仍由法院依法審理,該裁定可以提出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