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6日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三讀通過修正攸關老人健保費免費的《老人福利法》,條文刪除有關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等內容。
三讀條文明定,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表示,政府制定政策時一直秉持三原則,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程序要合法合憲;同時也要告訴民眾,政府一直秉持照顧長者,但也要維護健保制度的世代永續,當然不能漏接最需要幫助的弱勢長者。
李慧芝指出,這次修法,是把中低收入長者的部分負擔還有自費補助給排除,最需要被照顧的弱勢老人家可能無法獲得保障,所以行政院會研議法案內容,也會在憲法賦予的職權中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