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第二警分局表示,昨晚(30日)21時33分接獲報案,指北區進化北路與大德街口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時,只見一輛白色自小客車停在路口,駕駛卻不見蹤影。警方檢視車內,未發現毒品相關跡證,隨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這輛車稍早沿衛道路行經大德街,左轉進化北路、準備往梅川東街方向行駛時,不慎撞上行人庇護島。
自撞事故發生後,男子沒有留下處理,也未依規定報警,反而直接棄車徒步離開。當時路口有不少汽機車駕駛正在停等紅燈,目睹整個肇逃過程,對駕駛的離譜行為相當錯愕。警方透過車牌查出車主身分,通知車主到場說明,原來他並非實際駕駛人。
車主陪同到案 75歲翁稱太緊張才離開
車主向警方表示,當時車輛是借給友人使用,隨後於晚間23時許陪同75歲楊姓男子到案。楊男坦承事故發生時由他駕駛,並稱當下因為太過緊張,才會選擇離開現場。警方觀察楊男精神狀態,未發現酒駕或毒駕徵候,但仍認定其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置並逃逸,依法舉發。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警方呼籲,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依規定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慌張擅自離開,以免挨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