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接連發生多起中國跨境鎮壓事件,包括在台港人「赴湯」湯偉雄、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引進《國有器官》在台放映的管建忠、德國資深記者周勁恆、總統賴清德之子賴廷與,以及相聲演員黃逸豪等人,均曾遭中國勢力跟蹤、監控或施壓。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邀請法務部長、陸委會主委、司法院、外交部、內政部、國安局就「跨境鎮壓對我國民主法治及人民基本權利之侵害與法律防制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國安局書面報告,目前涉及跨國鎮壓案件,多以違反《刑法》傷害、恐嚇等罪,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除刑度較輕、嚇阻效果有限,亦缺乏適當法律工具,追究跨國鎮壓國家級幕後主導者與境外指揮者,更無法凸顯跨國鎮壓行為對台灣民主法治、民眾安全及言論自由的實質危害。
國安局指出,美國、英國、加拿大及德國等國已陸續通過或推動立法,為跨國鎮壓或外國勢力干預訂立明確法律定義。尤其針對受外國政府指使,在其境內對該國民眾或停居留外籍人士,進行網路騷擾、名譽損害、經濟損失、跟監或暴力威脅者,視為刑事犯罪或建立刑事加重處罰機制。
國安局舉例,美國2025年提出《跨國鎮壓政策法案》(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Policy Act)、2026年提出《停止跨國鎮壓法案》(The Stop TransnationalRepression Act),目前尚未完成立法。英國2023年年通過新版《國家安全法》(National《Security《Act《2023),引入《外國干預罪》,將協助外國情報機關及未登記之政治影響力活動,視為刑事犯罪。
國安局指出,加拿大2024 年通過《反外國干預法》(Countering
Foreign《Interference《Act),規範外國勢力指使之威脅及暴力行為。德國今年通過新增《刑法》第87a條,接受外國勢力委託,在德國境內實施違法行為,執行者與下令者均受刑事處罰。
國安局表示,目前政府已啟動修法程序,研議擴充《反滲透法》等法規防制範疇,針對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在台從事跟監、騷擾、威脅或暴力攻擊等危害個人自由與人身安全行為,予以處罰或加重罰則,以強化嚇阻效果。
國安局也說,因應中共「跨國鎮壓」威脅,國安情報團隊與檢察機關已建立專案協作機制,以應處突發案況,即時遏止不法,包括加強蒐報預警情訊,保護潛在受害者安全,以及溯源中共境外指使者身分、跨境金流管道及在台犯罪網絡,完善事證查察及安維管控作為。
國安局表示,針對個別案況,一旦蒐獲危安預警情資,即加強必要之安維部署與查緝規劃,以保護受害者安全,並緝捕預謀加害者;針對中共「跨國鎮壓」不法網絡,則強化我國邊境安全管理,同時清查黑幫及不肖徵信業者之涉中關連,深入查察犯罪線索,以瓦解中共在台協力網絡,預防案件發生,確保我國家主權與人權不受境外勢力干擾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