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人夫住進新家2天墜樓亡!妻1年後竟向「房東+管理公司求償」…法院「1原因」判賠486萬
中國廣東省一名男子2023年在租屋處墜樓身亡,沒想到其妻子竟在事發1年後向房東和管理公司提高求償。示意圖/photoac

人夫住進新家2天墜樓亡!妻1年後竟向「房東+管理公司求償」…法院「1原因」判賠486萬

mirror-daily-logo

2026/11/04 16:46:00最後更新 2026/11/04 16:46:55

編輯:

古靜兒

中國廣東省一名男子2023年在租屋處墜樓身亡,然而其妻卻在事發1年後將房東及「二房東」管理公司一紙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認定二房東接手房屋後的確曾改造門窗及外牆、拓寬窗戶並加裝防盜網,導致房屋高處墜落風險增加,加上當時公寓管理人員未能及時處置租客異常動靜,最終判處二房東須承擔40%的賠償責任,賠償死者家屬約76萬元人民幣(約373萬元新台幣),房東則須賠償約23萬元人民幣(約113萬元新台幣)。
根據大河報、大風新聞等陸媒報導,從事房屋租賃、代管的「廣州青寓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寓公司)旗下管理一間位於廣州市的出租公寓2023年4月20日凌晨發生墜樓事件,當時34歲的邢姓男子才剛入住新家2天,就從住家陽台墜落至1樓身亡。
警方當天凌晨1時53分獲報後隨即派員趕往現場,調查後排除刑事嫌疑,但在詢問附近鄰居時,住在邢男一家隔壁的租客表示,事發前曾聽見邢男在房內嘶吼、猛烈撞擊防盜網的聲音,嚇得他趕緊聯繫管理公司求助,只是當管理人員到場後邢男早已墜樓。
另外,邢男妻子警詢時表示,家中6歲兒子因患病長期住院,家庭經濟及照顧壓力頗為沉重,因此夫妻倆事發當天凌晨曾發生爭吵,沒想到丈夫疑因承受不了家庭壓力而選擇輕生。原以為此事經此告一段落,沒想到邢男的妻子、父母及3名子女,卻在事發約1年後以「房屋經營者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為由,將劉姓女房東及青寓公司一同告上法院求償。
法院審理後也針對事發房屋進行現場勘驗,發現青寓公司從房東接收房屋後,曾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其中包括拓寬窗戶、加裝防盜網,而且青寓公司無法提供該防盜網承載能力符合規範的證明,安全性能顯然無法確認。法院認為,這些改動使房屋安全性明顯降低,也大大增加住戶發生高處墜落的風險。
法院也發現,公寓管理人員事發當時也未能及時掌握及處理租客的異常動靜,管理上存在明顯疏失。法院審酌一切情狀後,認為邢男應為自己的死亡承擔主要責任;但青寓公司也因改造房屋及管理不當,須對邢男的死亡承擔40%的賠償責任,因此判處青寓公司賠償死者家屬共計76萬餘元人民幣,劉房東則須負30%的補充清償責任。
對此,青寓公司負責人受訪時也表示,對於公司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判決相當委屈,因當初邢男在租屋內自行選擇輕生後,已被警方排除刑事嫌疑,邢男妻子更曾對死因表示沒有異議,沒想到如今卻在事發1年後提告,讓公司難以接受,因此考慮上訴。
不過,邢男妻子卻指出,警方調查資料記載的死因是「高處墜落」,並不能因此代表邢男就是輕生,但在被問及「警方資料中曾記載她表示丈夫是因想不開而輕生,且對死因沒有異議」時,她則話鋒一轉表示不方便多作回應,只希望房東和青寓公司能盡快依照法院判決履行賠償。

★《鏡報》關心您: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延伸閱讀

Google 設為偏好來源
Facebook 分享
promote-topic 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