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關係

即時
2026/03/09 10:47:00
台南一名張姓男子與曖昧對象小美(化名)兩人先是參加尾牙,與友人續攤後,一起到張男的辦公室共處。張男不顧小美的意願硬上得逞,被小美告上法庭。張男堅稱與小美是合意,辯護律師也指出,小美更重視男方對交往的態度,且對第2次性行為回應「好啊」。不過法官認為,第1次性行為仍屬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年6月。

即時
2026/02/17 16:25:00
台南一名已婚男子發現結縭30年的妻子與他人發展曖昧關係,憤而提告求償。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外遇對象已侵害其配偶權,判決須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國際
2025/12/23 12:49:00
你聽過愛情「3的法則」嗎?據《TRILL》報導指出,在愛情中的里程碑,通常會出現在跟「3」有關的時間段,比如說第3次約會、30天或是3個月。另外,男性普遍認為,如果單獨跟女生出去3次,對方不介意的話,他們就會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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