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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2:53:00
新北市43歲王姓女子患有思覺失調症,去年11月深夜,她持美工刀在捷運板南線車廂內持美工刀割傷17歲鄭姓高中生臉、頸部,所幸一旁乘客見狀立即壓制,才沒有釀成更大傷亡,事後王女遭到送辦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新北地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11日加重改判,王女需服7年有期徒刑,並需於刑期執行完畢後,施以監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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