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10萬

即時
2026/07/22 21:07:00
嘉義一名17歲少女明知男同事已婚,仍發展出超越一般社交之不正當男女關係,甚至多次發生性關係,重創正宮的婚姻圓滿與家庭幸福。嘉義簡易庭法官認為少女侵害正宮的配偶權,需賠償10萬元。二審合議庭維持原審見解,駁回少女上訴,須賠償正宮10萬元確定。

即時
2026/03/11 13:30:00
台南一名蔡姓人妻控訴,身為工程師的李姓丈夫與公司王姓女助理過從甚密,兩人不僅多次單獨出遊,更在通訊軟體大玩「十指交扣」的心跳測試。台南地院審理時,兩名被告辯稱「姊妹情誼」,手牽手只是為了測試是否會害羞,但法官認定兩人行為已踰越社交分際,破壞他人婚姻圓滿,判決李男與王女賠償人妻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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