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即時
2026/04/08 10:55:00
不具律師資格的陳姓女子被控於2018年至2023年間,提供辦公場地並招攬法律案件,與當時的陳姓律師男友共同經營律師事務所,並抽取3成酬金分紅,遭檢方依違反《律師法》第129條第1項「無律師證書者意圖營利與律師合夥經營事務所」罪嫌起訴。不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不具備法律上的合夥對價關係,陳女也沒有案件決策權,日前判決兩人均無罪。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