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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6 16:06:00
新北市板橋區男子許家銘,因細故對胞弟許玉龍積怨甚深,在2024年10月間,持刀恐嚇、傷害對方,導致許弟肩膀受傷,許弟也向哥哥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及民事求償,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非財產精神損害等合計154萬700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因許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依法依許弟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判決許男應賠償60萬700元,訴訟費用許男負擔4成,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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