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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3:54:00
台南一名男子志明(化名)透過「LIVE美女直播聊天室」觀看女直播主小美(化名)直播,並付費要求一對一聊天,雙方熟識後進一步進行裸聊,在未經對方同意下,盜錄視訊畫面,將私密畫面拿到Telegram群組公開販售。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志明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及意圖營利販賣他人性影像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得易科罰金部分8月,並沒收犯罪所得3200及犯案手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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