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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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4:17:12

記者:鏡新聞
針對今日(9日)民眾黨人士對本公司節目內容提出質疑一事,本公司說明如下:

一、 本公司秉持新聞媒體專業,推出時事訪談性新聞節目《有話鏡來講》,該節目係依照既有營運計畫書內容製播之訪談性新聞節目,內容聚焦公共議題,形式與定位皆符合既有規範與相關法律。

二、 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先生指本公司營運計畫書變更「於6月19日提出申請」,實則本公司早於2024年5月31日即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向NCC提出申請,目前該案仍在NCC審理中,惟此申請案與本公司現有節目內容並無直接關聯。

三、 本公司再次強調相關營運皆依法規及主管機關行政處分附款辦理,民眾黨人士質疑內容諸多不實,顯然未掌握基本時序與相關法律規範,本公司深感遺憾,期盼各界理性溝通,共同維護媒體環境,勿以政治立場干擾新聞自由與節目製播空間。

發稿日期:114 年 7 月 9 日
聯絡人:鏡電視發言人 廖芳潔
電 話:(02)7752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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