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院今(20)日針對檢方第4波起訴的14名涉案藝人、素人役男以及「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做出一審宣判,其中有邱姓素人役男獲得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他是所有被告當中,唯一刑度不到1年,但也是唯一未獲緩刑宣告的人,主要原因與前案執行完畢未滿5年有關。

新北地院審理藝人閃兵案,今(20日)針對檢方第4波起訴的9名藝人及5名素人役男做出一審宣判,從判處的刑度在1年2月至1年10月,緩刑3到4年的判決結果來看,符合上月檢方科刑辯論時的量刑建議。

新北地院今(20日)就檢方第四波偵結起訴的14名閃兵案涉案役男及「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做出一審宣判。陳志明共犯14罪,均為《妨害兵役條例》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以不當方法變更體位,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月至2年不等,犯罪所得296萬全數沒收,但因其尚有其他案件審理中,因此院方並未定出應執行刑。

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下午針對檢方第4波偵結起訴的閃兵案藝人、素人等共14名涉案役男一審宣判,包含阿達(昌璟翔)、阮霆鈞(唐禹哲)、唐振剛、廖人帥等9名藝人,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至1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緩刑3至4年,緩刑時間付保護管束,須服義務勞務60至120小時不等,支付公庫30萬至130萬元。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犯14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0月至2年不等刑期,但因尚有案件審理中,未定應執行刑。

新北地院上月 2 日傳喚藝人閃兵案第 4 波起訴名單的李唯楓、唐振剛、昌璟翔(阿達)等 14 名被告開庭。檢方當天於科刑辯論時,一改起訴時建請法院給予緩刑的態度,具體求處 1 年至 2 年刑期,緩刑 3 至 4 年,並主張即使予以緩刑宣告,條件也必須從嚴;14 人的判決結果,將於今(20)日下午 2 點 20 分正式宣判。

藝人王大陸因為一念之差引發演藝圈大地震,牽連許多男藝人捲入閃兵案,事發後他才發現自己不僅比其他藝人多花數十倍代價-360萬元,還因閃兵頭子陳志明因案入監服刑,導致閃兵計劃宣告失敗。王大陸事後怒告詐欺,不過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為雙方經自由磋商後,就高隱蔽性、高風險及特殊管道代辦市價達成合意,若非陳志明入獄,極有可能成功協助王大陸規避兵役,因此認為陳志明詐欺罪證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院持續審理藝人閃兵案,今(2日)傳喚李唯楓、唐振剛、昌璟翔(阿達)等14名被告進行辯論,雖檢方過去於起訴時,曾考量被告坦承犯行而建請法院予以緩刑,不過今日檢察官卻突然來一記「回馬槍」,對於14名被告具體求處1年至2年刑期,緩刑2至4年,因此案規模龐大具有指標性,判決需貼近人民「法律感情」,杜絕往後有人以罰金換取免刑再犯之誘因。

藝人王大陸先前爆出透過「閃兵集團」偽造體位逃兵後,檢警擴大追查,包含陳零九、威廉、修杰楷及「Energy」成員謝坤達(坤達)等多名男星均遭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起訴後對涉案藝人求刑2年8個月,新北地方法院今(21)日首度傳喚坤達與陳柏霖出庭。坤達在庭上當庭認罪,並坦言因閃兵風波導致代言、戲劇遭撤換,實際損失高達1382萬元,懇請法院考量他已受懲罰且長期投入公益,給予緩刑宣告。

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閃兵案,今(20日)再度偵結起訴12名役男,其中「棒棒堂」成員邱勝翊(王子),花30萬元找上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協助偽造病歷規避兵役,檢方認其身為公眾人物,卻為職業發展規避兵役,且在其他成員被查獲時,始終抱持僥倖心態,因此遭具體求刑2年2月有期徒刑;新北地院明日也針對已起訴案件開庭審理,將傳喚陳柏霖、坤達。

新北地檢署偵辦掮客集團協助役男偽造病歷逃兵案,今(20日)進行第5波起訴,棒棒堂成員「王子」(本名:邱勝翊)因涉嫌裝病閃兵,遭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求刑2年2月。

藝人修杰楷因透過「閃兵集團」陳志明偽造不實高血壓病歷,遭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兵役、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並求處2年8月重刑,檢警在偵查過程中,也查扣被告手機作為證物,而修杰楷1人就被查扣多達8支,對於為何會有這麼多手機,修杰楷也在庭上及庭後受訪親自說明原因。

藝人修杰楷涉入閃兵案,沉潛大半年,日前才與老婆賈靜雯及2個女兒同遊澎湖,但今(29日)藝人閃兵案再度開庭進行準備程序,修杰楷一身素黑低調前往新北地院開庭,並在庭上認罪,由辯護律師代為陳述請求輕判;庭後受訪時,他表示這段時間都持續在誠心反省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