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為推動「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近零碳建築政策已進入全面推動階段,透過建築太陽光電、建築能效提升、能效資訊揭露及建築延壽碳權等多元措施,逐步建構兼具環境永續與經濟效益的建築發展體系。
根據內政部與經濟部會銜發布的「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自今年8月1日起,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築物,每20平方公尺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容量。
另依據規定,宗教及殯葬類建築、危險物品類建築,以及經主管機關認定不宜設置或受光條件不足等建築類型,可排除適用。若因建築結構、周邊環境遮蔽等因素,確實不具備設置條件,也可依相關規定提出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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