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女原在百貨公司擔任櫃姐,和前夫離婚後獨力扶養一對小姊弟,另還在父親要求下,辭去工作照顧臥病在床的奶奶,龐大的生活、經濟壓力,讓蘇女喘不過氣。去年母親節前夕,她帶著兒女入住汽車旅館,疑似喝酒後情緒失控,用枕頭活活悶死小姊弟,直到徐姓友人前來探訪,發現孩子們躺在床上,已沒有生命跡象,蘇女則神情恍惚,坦軟在地,趕緊報警。
案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認定蘇女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共2罪,雖同情她身為單親媽媽,生活不易,但考量她自17歲就開始吸食毒品,明知自己情緒低落下吸毒會精神恍惚,竟放任自己在汽車旅館和兒女獨處時間吸食K他命等毒品,因而釀成悲劇。
法官還認為,蘇女先前在百貨公司擔任櫃姐,年收入約50萬元,她失業後未積極尋找工作,仍有錢繼續買毒品,可見不是因為經濟壓力犯案,種種因素考量,判處她無期徒刑,蘇女不服上訴,高院今日開庭審理,庭後蘇女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感到後悔?」她沉默不語,在法警戒護下還押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