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國中學歷的莊姓男子,自1992年在彰化田中開設牙醫診所,自稱「莊醫師」,他不但為患者看病,包括裝假牙、牙套,磨修牙齒、咬模與試模等專業醫療行為,全套包辦!
有一名蕭姓患者,數年前裝假牙,去年出現毛病,輾轉得知莊男不是正規牙醫,憤而向檢警告發。而檢察官查出,莊男為蕭姓患者裝了2顆假牙,收費1萬6千元,另幫1名陳姓女子裝了1顆假牙,收費8000。
檢調查出,莊男僅國中學歷,因為早年從事齒模技術工人,熟悉牙材,竟然透過自修並利用工作機會,向牙醫顧客學習相關醫療知識,就冒充起牙醫,開設診所,經營長達20多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雖為齒模師,有一定經驗,惟仍嚴重破壞醫療制度,對患者健康有潛在風險,審酌其到案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依《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罰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