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媒介性交易有妨害風化前科的王男,追求C女不成,也不扮純情了!去年9月與C女突然從正面伸手「熊抱」對方得逞;同月27日清晨,他又騎機車尾隨C女至台中市北屯區,跟騷長達20分鐘。
11月14日,跟監一段路後,乾脆現身,將C女堵在台中市北區街頭,惡生惡氣質問:「妳和我的事要不要解決?」,期間還頻繁傳簡訊騷擾,要求她付5萬元「買斷」,就不在出現C女眼前。。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王男極力撇清,聲稱一切只是「金錢糾紛」,與C女「抱抱」只是「國際禮儀」的一種,不構成騷擾。但C女表示,兩人並無債務關係,王男卻頻頻邀約吃飯、看電影,她委婉拒絕說「不要太浪費」,王男竟回「我就是捨得在妳身上花錢」,甚至在被封鎖後轉而尾隨、造謠抹黑,還透過共同朋友傳話,要求她出來見面講清楚。
法官認為,王男對C女愛慕追求不成後,轉為激烈手段追逼,從訊息內容與行為脈絡可見其執迷不悟,所謂的金錢糾紛與「國際禮儀」純屬一廂情願,依法難以採信;最終依《性騷擾防治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合併判處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