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區立委羅智強面臨罷免投票,預計於26日舉行投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戶籍設於大安區,也列入選舉人名冊。儘管柯目前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仍依法具有投票權,其妻陳佩琪日前公開表示,柯並未遭褫奪公權,理應享有投票資格,並強調「即使要數十人戒護、戴上手銬腳鐐都沒問題」。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聲援表示,在未喪失公權的前提下,國民依法應有參與投票的權利,憲法保障柯文哲的投票自由。
柯文哲已委任律師,於22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裁定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台北看守所,應允許他在戒護下前往投票。不過柯文哲本人不會親自出庭。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該聲請案內容為要求允許柯在罷免案投票日當天,以適當方式參與第11屆立法委員台北市第六選區罷免案的投票。案件預定於24日上午9時40分開庭審理。
法務部矯正署則回應,目前全國尚無羈押禁見收容人返戶籍地投票的前例,而是否准予行使投票權、應如何執行,均屬中央選舉委員會職權範疇,應由中選會統一訂定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