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舉行罷免投票,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在大安區投票時,竟直接「亮票」給媒體拍攝,涉嫌違反《選罷法》。大安分局指出,將通知當事人後移請北檢偵辦。沒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趙少康在投完票後,在臉書分享投票體驗,文內多次提到有關立場的「OOO投票」。另外,他在媒體群組表示因為誤把選票背面當成正面,一時失誤不小心露出正面,這是錯誤示範。
對此,中選會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禁止投票日為競選狀選或罷免活動,另外,罷免投票當天若有相關貼文、報導,超出新聞報導的客觀事實,可能影響閱聽眾的話,將涉嫌違反《選罷法》,如有檢舉案件,選務機關將會依法處理。
事實上,除了趙少康之外,知名作家苦苓今日也在臉書發布貼文,內容提到關鍵字,涉嫌違反《選罷法》。對此,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已送信到中選會檢舉苦苓,詹江村表示,「我是瘋豹,我叫獨孤求告,兩性作家苦苓你被我檢舉囉!,你早上置頂臉書的貼文,已經明顯違反選舉罷免法90之2條,可處200萬以下罰款,你還置頂罪加一等」。此外,雲林縣長張麗善在今日上午仍在臉書發布貼文,提及雲林國民黨立委丁學中的罷免案,也遭到質疑是否違反《選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