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到底該打什麼燈?
一名網友過去曾在論壇PO出一篇題為「請問一下大家汽車要停路邊停車位是會打啥燈號提醒後車」的文章表示,他曾看過各種燈號提醒,其中打警示閃燈者會先暫停路邊,直到後車開過再倒車進車位;打左方向燈者會先左外切再倒車進停車位;打右方向燈者則是因要靠右邊的車位停車,也讓原PO無奈直呼:「各種燈號打法都有,搞得我好亂,請問一下大家有共同默契的提示燈號嗎?」
PO文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不少駕駛都紛紛分享自己的打燈法:「路邊平行停車,我的習慣是停車位在右就打右,單行道停車位是在左側的就打左;從預備停車開始到完成整個動作再撥回方向燈桿」、「方向燈就好了,沒那麼複雜」、「我是先打右燈靠到最右邊,再按雙黃燈開始停車」、「打雙黃燈!有些停車格靠近路口,又是右轉的路線,你打右邊方向燈,又驟然停車,誰知道你是不是要拿球棒下車?」
方向燈、警示燈怎麼用?
不過,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就曾在官網分享,正確的路邊停車流程應是「先打方向燈提醒後車,減速靠邊,再用倒車燈提示後方來車」,同時說明各個車燈的用途:
一、轉彎:請於交又路口前30分尺前打方向燈。
二、倒車:請使用倒車燈,以告知後方人車注意。
三、路邊停車:請先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您的行車動向。
四、路邊停車啟動:請先打方向燈,注意四周有無人車,並讓行進中人車先行。
五、變換車道:請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您的行車動向,以避免碰撞。
六、車輛故障:請停於路邊,開啟危險警告燈,並於車後方放置故障三角架。
七、遇到緊急狀況:請踩煞車燈。
八、使用頭燈:行經燧道、調撥車道、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夜間開車;開車遇到濃霧、下雨天、天色昏暗或視線不良等。
九、夜間會車或前方100分尺內有車輛,請使用近光燈。
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提醒,行車溝通需要靠車燈,可以讓行車更加順暢或減少車禍,若民眾如果能夠依正確規定使用燈光,就可以讓其他車輛知道您行車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