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年,阮男與同鄉杜男在屏東一間食品公司打工,兩人同住宿舍,卻因生活摩擦不斷起口角。阮男不滿杜男鎖房門「耍大牌」,一怒之下持菜刀衝進房內,朝熟睡中的杜男猛砍。
杜男左前臂韌帶遭砍斷、腰部與背部多處刀傷,血流如注,拼命逃出宿舍倒臥街頭,幸虧民眾發現報警,才撿回一命;而犯案後,阮男火速潛逃返國,5年來音訊全無。
逃亡期間,阮男透過越南籍妻子,與杜男家屬以25萬元和解,因此誤以為曾犯下的殺人未遂案可以「一筆勾銷」,因此他去年底換了本新護照,再度來台工作,沒想到早已被列為通緝犯名單,剛踏入機場就被警方逮個正著。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時指出,阮男行兇手段兇殘,朝熟睡被害人猛砍,所幸未釀成死亡,已屬萬幸;即便事後達成和解,但他潛逃多年毫無悔意,實不該寬貸,遂依殺人未遂罪重判5年6個月,刑滿後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