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何女在今年2月11日分別在IG、Threads等平台發文影射王男劈腿的內容,「竟然還在跟我再一起的時候問我說:『如果我綠你的話,你會怎樣』」、「跟我在依起的時後這麼會玩喔帥哥」等內容,其中還張貼含有王男臉部特徵的照片,另貼文回覆中揭露王男IG帳號,而王男看見後即向警方報案提告。
檢察官認為,對於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經個人同意外,應用於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而何女意圖損害王男利益以及散布於眾,基於違反個資法、誹謗的犯意,發布足以貶損王男人格評價與社會聲譽之文字內容以及王男臉部特徵照片,供不特定多數人得知王男個人資料,涉犯《刑法》加重誹謗、違反個資法等予以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