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慶前因涉嫌吸金41億元案,被最高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定讞,併科罰金4億5千萬元。周男因該案落網後,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3年3月29日羈押在高雄看守所,期間他吸收同舍房廖姓獄友,教導廖男在2021年出獄後另成立「威芯公司」,一方面舉行億圓富清償說明會,一方面繼續向投資人宣稱投資虛擬貨幣可獲暴利,涉嫌吸金5千多萬元。
檢調另查出,周瑞慶得以在獄中遙控廖男重施故技,是因他羈押在高雄看守所時另買通監獄主任管理員吳孟釗充當「傳令兵」,且前後行賄吳孟釗高達131萬餘元,使吳男多次替他挾帶信件及錄音筆等,外出放置在周男指定私人倉庫櫃位,交由集團駱姓女幹部運用。
吳男事後遭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法務部另將他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認為吳孟釗嚴重敗壞公務員風紀,破壞監所秩序,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本案周男涉嫌吸金5千多萬元,一審被高雄地院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廖男則處4年,2人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周刑度不變,廖則改判3年8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