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廣末涼子駕駛的自用車行經新東名高速公路時,於隧道內追撞一輛大型拖車,據報導指出,廣末涼子的座車在追撞大型拖車前,已多次擦撞新東名高速公路三車道旁的護牆,因此實際追撞時的速度,可能已從時速165公里有所減緩。
廣末涼子當時車上載著號稱經紀人的男子,車輛也在該男名下,事故發生後男子骨折送醫,廣末涼子僅受輕傷,拖車司機則毫髮無傷。關係人士坦言,以時速165公里以上的速度撞上,本可能釀成奪命悲劇。「追撞瞬間,車子的安全氣囊立刻彈出,替廣末等人擋下大部分衝擊力,加上車體結構相當堅固,才算逃過一劫。」
關係人士表示,廣末涼子平時駕駛的車輛與事故當天開的車子型號不同,「她可能因不熟悉該款車的操控,再加上對車速缺乏實際感受,才在毫無察覺下飆破165公里。」而在日本在高速公路超速逾40公里將記6點違規點數,即使過去3年沒有吊銷駕照或停駛紀錄,點數累積達6點仍會直接吊扣駕照,廣末的情況極可能獲「一次性停駛」處分。
由於廣末涼子4月7日發生事故後,被送往島田市醫院治療時,被指控踢傷、抓傷一名女護理師的腳與手臂,因涉嫌傷害遭到逮捕,在羈押9天後獲得處分保留遭釋放的她,送醫診斷出有雙極性情感障礙症(俗稱躁鬱症)以及甲狀腺機能亢進症。靜岡縣警方也將病情影響列入偵辦方向。
日本媒體《Daily Sports》也針對超速一事諮詢「Your Ace法律事務所」律師正木絢生,分析她是否會依《危險駕駛致傷罪》起訴。正木律師表示,「時速165公里以上的行駛速度,有可能符合《汽車駕駛處罰法》所規定的『危險駕駛致傷罪』要件。」一旦罪名成立,刑期可達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他也強調判斷關鍵不僅是速度,還要綜合考量道路狀況,是否屬於「難以控制的高速行駛」。
並補充:「由於事故地點是高速公路,本來就允許一定車速,因此是否構成危險駕駛仍有爭議,但以如此明顯的超速來看,違規成立的可能性並非全無。」他也直言廣末再被逮捕機率不高,「除非廣末拒絕配合調查,或行蹤不明,才可能面臨再拘提。但她已主動出席現場勘驗等程序,若警方認為她沒有逃亡或滅證風險,後續多半會採在宅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