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開庭,法官先就檢方起訴犯罪事實、被告與證人偵查時筆錄內容的供述證據以及其他如對話紀錄等非供述證據等,詢問被告、辯方律師等有無意見,由於被告謝宜容等人皆於準備程序全數認罪,因此對於法官提示的證據均表示無意見。
由於被告全數認罪,因此檢辯雙方今日辯論重點,在於被告是否適用自白犯罪以及《刑法》第59條得酌量減輕其刑。謝宜容律師辯稱,本案所提及的標案,出發點都是為了改善工作環境,一心求快、求好、求績效,改善民眾對機關的印象,與一般貪瀆案件為謀一己私利有所不同。
律師更引用《韓非子》當中的「齊桓公好服紫」,表示謝宜容本身喜歡植栽並不犯法,但是她沒意識到自己身為主管,自身喜好對於部屬的份量,也忽略與特定廠商過從甚密、過分顯現個人喜好,儘管沒有實質介入,但可能一句話就改變同仁的行為模式。
律師主張,謝宜容確實有錯,她也針對犯行全數認罪,然而考量犯罪情節、手段,並非惡行重大,與過往濫用權勢、圖謀私利的貪瀆案不同,請求法官能斟酌予減刑或予以緩刑。
其中2名被告雖然認罪,但辯護律師供述時指出,2人在全案當中並未有不當獲利,更沒有揣摩上意換取升遷的犯意,最主要還是屈服於謝宜容過往嚴厲、高壓的領導風格,導致一時失慮誤罹刑章,請求法官能夠予以緩刑。
而謝宜容則在陳述時哽咽表示,被羈押的4個月當中感到很痛苦,但不是因為失去自由而痛苦,而是悔恨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同仁導致違反法令,也對不起國家的栽培,同時浪費社會及司法資源,並承認一切是自己的錯誤領導造成,盼法官能夠給同仁從輕量刑。
但檢方主張,謝宜容犯行導致「上行下效」,有損國家公務員形象,不符合《刑法》59條減輕其刑條件,且部分被告雖口頭認罪,但答辯內容仍有疑慮,難以認定具有悔意,依法無法給予緩刑宣告,不過檢察官並未具體求刑,全由法官量刑,全案將於9月18日上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