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昨日開庭時,在庭上依然維持準備程序時全數認罪的供述,並哽咽自認過失,導致同仁違反法令面臨刑責,辯方律師則全力爭取獲得緩刑或輕判;不過在經過約2個半小時的庭訊後,始終不見謝宜容步出新北地院大門,經過確認後,得知她由其他路徑離去。
新北院昨知悉此情形後隨即展開調查,確認謝宜容在庭訊後由辯護律師陪同進入律師休息室,再透過駐點該院的台北律師公會人員持公務門禁卡,協助其從法庭大樓2樓連通道通過管制門進入法院行政區內部,再由行政大樓1樓離開。
對於辯護律師及謝宜容做法,新北院認定屬不當行為,除透過聲明嚴厲譴責外,也已收回公務門禁卡,並期台北律師公會就所屬日後強化內部管理與教育,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新北院強調,當事人及證人如認有需要,可向承辦法官申請自適當途徑入、離院,院方為保障開庭民眾人身安全,當事人及證人於有安全顧慮時,均可於開庭前或當庭申請,由承辦法官個案審酌許可,於必要時並得由社工陪同或法警戒護及協助自適當途徑入、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