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波罷免案投票將於8月23日舉行,被罷免的7名國民黨立委分別為,新北市立委羅明才、台中市立委江啟臣、楊瓊瓔、顏寬恒、新竹縣立委林思銘、南投縣立委馬文君、游顥。
中選會上月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3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意調查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資料。
中選會提醒,違反規定發布民調者,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6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