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上一家火鍋店遭消費者指控店內出現蚊子,業者分享當天影音檔,該名女子說「營業場所是不能出現病媒蚊的」「新聞有報出現蟑螂、老鼠、蒼蠅就會被開罰3萬」,指控向店員反應有蚊子、餐具遭汙染,卻僅關上門,並未積極處置。
業者回應「開放空間怎麼可能沒蚊子」「難道要在旁邊幫你趕蚊子嗎」,女子說「不然呢」「有做怎麼還出現?」「既然不怕被罰我就向衛生單位陳情」,業者表示,向來店內都有進行消毒,要求不能出現蚊子太強人所難,因此同意退款給她。
該名女子事後在Google評論留下負評,不過蚊子竟然變成「蒼蠅」,店家表示「你的不實指控造成店家名譽受損我將提出告訴捍衛店家權益」;影片一出網友紛紛表示「餐廳有蚊子是很正常的事... 有蒼蠅也很正常吧.. 就算有定期消毒 多多少少還是會有」、「小題大作」、「老闆娘你錯在沒拍到臉」、「覺得她是來騙這一餐的,如果她吃完的話」、「什麼神經病都有欸白眼翻到北極去」,還有網友說「她平常吃飯是在無塵室嗎」、「無塵室也會有蒼蠅的,真的!」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已派員前往稽查,並未發現蚊子、蒼蠅蹤跡、積水容器;衛生局要求業者包括冷藏、冷凍庫溫度記錄及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報告等限期改善缺失,違規屆期未改將依規定裁罰。
然而依據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餐飲業不得出現的病媒主要為「老鼠、蟑螂、蒼蠅」,蚊子不在其中,除非大量或出現於食物中才會構成衛生問題;據了解,店家已於桌子下方加裝捕蚊燈,盡量減少蚊蟲干擾。衛生局也將持續派員稽查、保障食品衛生安全,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